根据《南浔区“新象新牛”大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浔委办发便笺〔2019〕24号)文件精神,现制定“新象新牛”及培育企业评定细则,具体如下:
一、标准
(一)“新象”企业
1.当年区内实缴税金超2亿元(含)或区内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含)的工业企业直接入围“新象”企业。
2.其他参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区内实缴税金超1亿元(含)或区内主营业务收入超50亿元(含)的工业企业;近三年区内工业性投入累计达到1亿元以上;拥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研究院、设计中心)等机构。
(二)“新牛”企业
1.当年区内实缴税金超8000万元(含)或区内主营业务收入超30亿元(含)的工业企业直接入围“新牛”企业。
2.其他参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区内实缴税金超4000万元(含)或区内主营业务收入超20亿元(含)的工业企业;近三年区内工业性投入累计达到5000万元以上;
拥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研究院、设计中心)等机构。
(三)“新象新牛”培育企业
1.存量企业:
当年区内实缴税金1000万元(含)以上或区内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含)以上的工业企业。
2.新项目企业:
首期固定资产投入20亿元以上的项目且须入选省重大产业项目或市“大好高”项目。
3.上市企业:
已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境外证券市场上市的企业。
4.高成长性企业:
(1)当年区内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30%(含)以上;同时当年区内实缴税金500万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30%(含)以上。
(2)拥有区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研究院、设计中心)等机构,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
(3)行业应属于高端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金属新材、绿色家居、现代纺织、数字经济及新材料等产业领域。
普通建材行业及国有控股企业不纳入培育名单。
所有参评企业所涉产业应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当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或影响恶劣的环保、安全生产事故,节能降耗减排达标,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社会责任感强,劳动关系和谐,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法人代表无违法违纪行为。对列入“新象新牛”及培育企业名单的,实行优胜劣汰、动态调整;对符合标准的,及时增补;对达不到标准的,予以调整。
二、程序
(一)企业自主申报。企业应填写南浔区“新象新牛”及培育企业申报表,并提供真实有效的各种相关数据及支撑材料等向所在镇(开发区)自主申报。
(二)各镇(开发区)初审。各镇(开发区)对企业上报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审,经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区发改经信局。
(三)部门联合复审。由区发改经信局牵头召集区委人才办、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税务局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对申报企业进行联合复审,并提出入围企业建议名单。
(四)区委区政府审定。联席会议将入围企业建议名单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审定。
(五)公布褒奖。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公布评定结果,并在区委区政府年初大会上对企业予以褒奖。
三、职责
(一)区发改经信局统筹负责“新象新牛”及培育企业各项工作,负责企业拼抢荣誉、企业效益提升、加大技改投入等政策的解读及兑现等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保障企业优先享受用能政策及相关金融政策。
(二)区委人才办负责对获评企业申报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高端人才(高管及核心技术团队成员)进行认定。
(三)区教育局负责对获评企业员工子女入学政策的解读和兑现,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四)区科技局负责参评企业研发中心核实、认定等。
(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负责提供并核实参评企业的当年度实缴税金相关数据。区财政局负责对高端人才享受个人所得税奖励政策兑现。
(六)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获评企业购(租)房补贴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兑现,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七)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参评企业当年度安全生产事故核实等。
(八)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参评的集团公司合并申报企业的股权比例进行审核认定。
(九)区统计局负责提供并核实参评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工业性投入数据。
(十)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参评企业当年度环保事故核实等。
四、附则
1.每年1月下旬完成上年度“新象新牛”及培育企业评定工作。
2.合并统计企业的集团公司由企业自主申报,并由联席会议会商认定。
3.本评定细则自2019年度起实施。
附件:1.南浔区“新象新牛”及培育企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1.南浔区“新象新牛”及培育企业申报表(企业类)
2-2.南浔区“新象新牛”培育企业申报表(新项目类)
2-3.企业(集团)及区内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和实缴税金情况表
附件1
南浔区“新象新牛”及培育企业联席
会议成员单位
牵头单位:区发改经信局
成员单位:区委人才办
区教育局
区科技局
区财政局
区人力社保局
区应急管理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统计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税务局
附件2-1
南浔区“新象新牛”及培育企业申报表(企业类)
企业(集团)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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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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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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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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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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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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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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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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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型 |
£“新象”企业 £ “新牛”企业 £“新象新牛”培育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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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指标 |
实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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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区内主营业务 收入(万元)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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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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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区内实缴税金 (万元)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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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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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业性投入 (万元) |
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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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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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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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区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研究院、设计中心)等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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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当年有无重大环保、安全生产事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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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是否上市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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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各镇、开发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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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
南浔区“新象新牛”培育企业申报表(新项目类)
企业(集团)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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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代表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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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员 |
|
办电 |
|
手机 |
|
|||
经营范围 |
|
所属行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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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指标 |
实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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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首期固定资产投入(亿元) |
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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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入选省重大 产业项目 |
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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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否入选市“大好高”项目(批次) |
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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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无重大环保、安全生产事故等 |
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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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各镇、开发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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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3
企业(集团)及区内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
实缴税金情况表
企业(集团)名称(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
区内独立法人全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股权比例(说明是否控股) |
区内主营 业务收入 |
区内实缴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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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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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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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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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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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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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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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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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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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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